一般情况下,协议书只要是在双方协商一致,是基于双方自由真实的意思,并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的与社会的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基于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特殊关系,即使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也不一定是有效的,例如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但在
竞业限制期限内不支付补偿,这种条款就是无效的,这是基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