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产分割继承,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
向法院起诉。
2、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被
继承人死亡之时,即是继承的开始时间;但继承人在什么时间内分割遗产,《民法典》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
3、一般认为继承开始后,依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应由所有继承人经协商取得一致并确定分割遗产的时间。如果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基层组织(如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等)予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共同继承人中的任何人在继承开始后,都有随时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并在请求不被接受或者认为遗产分割显失公允时,有权要求基层组织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遗产的分割时间,或者径直做出分割遗产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