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得到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因交通事故致残,还可以要求
交通事故损害人赔偿
交通事故伤者残废赔偿金。由于在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除不能要求损害人
赔偿误工费外,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损害方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从你所描述的伤情来看,该学生属多发性骨折,极易造成受伤者致残,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进行
伤残等级评定,如果构成残废的,可能根据残废等级要求其损害人赔偿残废赔偿金。赔偿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事故认定后,书面要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论采取那种办法解决,所要求的损害赔偿都要按
交通事故责任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