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情节严重”型
非法经营罪罚金刑处罚的标准为“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关于
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也明确规定“个人
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非法经营案件中行为人的违法所得如何认定,实践中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非法经营罪中“违法所得”认定问题的研究意见》,非法经营罪中的“违法所得”,应是指获利数额,即以行为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即非法经营数额),扣除其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合理支出部分后剩余的数额。此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在1995年的有关批复中对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界定为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尽管此批复不是直接针对非法经营罪,但对处理非法经营案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据此,非法经营违法所得就是非法经营获利的数额。对非法经营案件必须查清非法获利数额并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才能够对行为人准确量刑甚至是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