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
申请债务人破产,除应当提交
破产申请书以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清单:
(1)债权人及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债权发生的事实及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4)申请债务人重整的,应提交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报告。
清算责任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除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清单:
(1)债务人主体资格证明;
(2)清算责任人的基本情况或者清算组成立的文件;
(3)债务人解散的证明材料;
(4)债务人未清算的,
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财务报告;
(5)债务人经过清算的,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清算报告;
(6)债务清册,列明债权人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债权数额、有无担保、债权形成时间和被催讨情况;
(7)债权清册,列明债务人的债务人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债务数额、有无担保、债务形成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8)债务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执行情况;
(9)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列明债务人解除职工劳动关系后依法对职工的补偿方案;债务人为国家出资企业的,职工安置预案应列明拟安置职工基本情况、安置障碍及主要解决方案等。职工安置预案报对债务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
(10)职工、高管人员工资的支付和
社会保险费用、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