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有四个基本职能:
第一,评价职能。工程造价是评价总投资和分项投资合理性和投资效益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评价建筑安装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成果的重要依据。
第二,调控功能。国家对建设规模、结构进行宏观调控,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直接调控和管理,这些都要用工程造价为经济杠杆,对工程建设中的物资消耗水平、建设规模、投资方向等进行调控和管理。
第三,预测职能。无论投资者或者建筑商都要对拟建工程进行预先测算。承包商对工程造价的预算,既为投标决策提供依据,也为投标报价和成本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控制功能。工程造价的控制职能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它对投资的控制,即在投资的各个阶段,根据对造价的多次性预算和评估,对造价进行全过程多层次的控制。另一方面对以承包商为代表的商品和劳务供应企业的成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