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分割,协商不成
向法院起诉。
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1、夫妇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2、离婚时,夫妇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有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
5、夫妇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妇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妇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妇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妇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