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撞死人,如果是主要责任的话,会按交通肇事罪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
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开车撞死人扣几分
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刑事诉讼法》第12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的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已
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依法应当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吊销的程序应由设区市的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在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作出有罪的生效判决后做出。
因此,车撞死人被判交通肇事罪的,驾照将会被吊销。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处罚人)作出有罪判决前,不能做出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行政处罚决定。
所以,开车撞死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此时肇事者受到的行政处罚就不再是简单的扣分,而是直接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