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在
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客运汽车与私家车相比,由于客运汽车在路上行驶的时间较长,载客风险高,所以出险的风险性和可能性也大大增加,因此客运汽车的保险费用也较私家车的高。若以私家车从事客运业务,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补缴相应的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