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取保候审的步骤为:
1、由被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形式的
取保候审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会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4、
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
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