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没有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如果
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方首先得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赔偿给受害方,其余不足的,应该按照事故当事人各自的过错比例来分担。本来,如果缴纳了交强险的话,第一部分的赔偿限额应该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可是由于机动车方不按国家规定投保,那么这本该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就转嫁到机动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