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2.06.24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方案,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三十五条规定,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村民住宅建设工程竣工后,其用地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发证。
展开更多

针对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河南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要求,一户...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55

河南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具体如下: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辖区内土地划分为若干等...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全文)(三)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农...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拆迁安置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