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江苏省试点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时候

更新时间:2022.07.09

江苏省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中的第四章【离婚】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补充知识:离婚冷静期具体如何操作? 第一种情况:一切顺利 双方到婚登处提交离婚申请, 30日冷静期内双方均不撤回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到婚登处办理离婚。 第二种情况: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 双方到婚登处提交离婚申请, 30日冷静期内有一方去撤回申请, 那么,协议离婚结束,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第三种情况:冷静期届满一方不配合办离婚 双方到婚登处提交离婚申请, 30日冷静期内双方均不撤回申请, 但冷静期届满后一方拒绝去婚登处办离婚
展开更多

针对江苏省试点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时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离婚冷静期的开始时间要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婚姻当事人双方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算起,依照相关法律...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55

离婚需要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婚姻家庭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