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
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
指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二)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三)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四)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