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
刑事自诉案件,不进行调解。依据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是没有调解制度的,所以刑事再审案件是不能调解的,刑事再审案件用审理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如果原来是一审案件,则应当依照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如果原来是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二审程序进行审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
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
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