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对
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置,在商标法中做出了规定,有以下几层意思:
1、有商标法所列
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对于
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商标注册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4、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
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5、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