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驳回起诉后,劳动仲裁的裁决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当事人不服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则
劳动仲裁裁决不生效。但如第二审人民法院仍裁定驳回,该裁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劳动仲裁裁决生效。
2、如果当事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上诉的,则劳动仲裁裁决生效。
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3、
当事人起诉已超过法定的15天起诉期限,而且?有正当理由,法院
裁定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从起诉期间届满的第二天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虽然因为起诉而导致原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在事实上暂时被中止,但是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起诉已经超过起诉期限从而裁定驳回起诉后,原仲裁裁决自然应该恢复法律效力。
4、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