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商业秘密应当符合四个要件:
1、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
3、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
4、权利人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如果权利人不采取保密措施,说明他自己也未意识到其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商业秘密,法律则更无法对其进行保护。
二、
侵权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
1、审查权利人所诉受到侵害的技术、经营信息是否为一项有效的商业秘密。
2、查明被诉侵权人所使用的技术、经营信息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相同。
3、审查被诉侵权人对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有合法的使用权,即合理使用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