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二手房交易税费有以下:
一、契税:成交价格的1.5%,如果是
非普通住宅的房产,其契税需要按照成交价格的3%交纳。
二、印花税: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各交纳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作为印花税。
三、营业税:凡是房产证(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2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满5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免交,属于非普通住宅的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乘以5.5%的标准交纳。
四、
个人所得税:凡是房产交付时间不足2年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两种交纳方式:
1、适用于可以提供房产原价值凭证的;
2、适用于不能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或者合理费用凭证的:房产实际成交价格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