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前科
首先,前科是刑事法律中的专业术语,通常是指曾经犯罪受过刑事法律追究的人。刑事拘留是
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他的根本设立目的是保障侦查或保障嫌疑人能够顺利地随案件移送法院接受审判。
其次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因此,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属于前科,而是劣迹,法官在量刑时可酌情考虑。
《刑法》第一百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