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盗窃罪,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要考虑具体情节。
2、下面规定可参考。情节特别严重,是指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
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3、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