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起诉就行,如果个人身份证和结婚证信息不符合,严格来说,这种情况属于当事人诉讼主体不明确,即不能确定现在的当事人是否为结婚证上的双方。法院将不予立案,会要求补充材料。在这种情况下,应补充什么材料法院才会受理呢?
公民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是公民户口登记的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因此实务中的一般做法是当事人先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书面证明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上的人为同一人,然后持该份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核对确认。持有公安机关核对确认盖章的证明,才能最终确定起诉人的身份信息,在此基础上符合立案条件的离婚纠纷法院才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