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案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2、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