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二次开庭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2.12.23

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展开更多

针对二次开庭什么意思?,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开第二次庭很正常,为了事实清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49

法院第一次开庭后多久开始第二次开庭,目前我国的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会让管辖法院的主审法官...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审理的进度和其他因素确定开庭次数。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二审上诉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