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为国家、民族、社会和家庭贡献了毕生的精力,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为民族培养了后代。当他们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
不赡养父母的条件有权获得来处国家和社会的物质帮助以及来家庭的赡养扶助。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道德,更是一种法律责任。不能因父母曾经有过错而拒绝赡养的义务,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
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
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
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