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
继承的财产通常情况下属于婚后财产。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对双方继承遗产是否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那么婚后一方
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去世的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子女为
遗产继承人,并指明其所继承遗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则不属于其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