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需要了解一下需要准备提供的材料:
一、出让方
企业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
二、
股权转让合同书;
三、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董事会)决议;
四、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五、原公司章程;
六、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七、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八、
授权委托书(转让双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