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
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
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