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至三十七日。
诈骗罪被刑拘需要七日至三十七日。诈骗罪被刑拘时间一般是七日,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嫌疑分子,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之内,提请
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的提请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若嫌疑分子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等情形的,提请时间还可以延长到三十日。
诈骗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得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