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
1、有限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向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裁定后会宣告受理
有限公司破产;
3、法院宣告后正式
进入破产程序,法院会在宣告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4、清算组完成清算后,会向法院递交清算报告申请破产程序终结;
5、法院经过审查后破产程序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