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
2、如果构成犯罪,就要
承担刑事责任,即使积极赔偿,也不能免除这份责任。
《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法律中,这两种责任其实是相互依存的。不存在承担了一种责任即可免除另一种责任的说法,但如果承担了民事责任的,并且可以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的,或许能减轻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