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不到欠债的人,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
向债务人追偿。
(2)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
申请强制执行。
(3)
债务人失踪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向
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