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
(1)标题。写明文书名称“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应写明其全程、地址及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3)案由。写明申请人因何案件,
提出管辖权异议。
正文
(1)请求事项。申请人应明确请求人民法院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2)事实和理由。首先简明扼要地说明纠纷性质,然后根据诉讼标的的种类及其数额或者影响程度,以及原告、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发生地、
合同履行地等情况,依照
民事诉讼法有关
管辖的规定着重阐述本案不应由受诉
人民法院管辖的理由,从而说明申请人对本案管辖权的异议的成立,并重申对本案的管辖异议请求。
尾部
(1)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该法院应当是异议人向其提出异议的法院,即已经受理案件的法院。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注明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