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40公斤以下,最高车速不大于
20,且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的话,电动车应该属于非机动车。反之则属于机动车。处理办法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
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
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