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自然人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
交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
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
购买股权的人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出售股权的人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
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