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
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
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