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的债务如果是由于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名义承担的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则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个体财产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