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
2、具体办法如下:(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