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建造但是由于历史太久
没有房产证
很多居民的房子在建造之初是合法的,但是可能太久远且当时所处地为村庄,并不需要
办理房产证,后来也没有去补办。那么,这种情况下能得到拆迁补偿吗
无证并非违章,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即使属于违章建筑,也应该按照“过罚相当”原则给予合理补偿。房屋系合法建造,不存在权利瑕疵,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2、有施工执照但无房产证的补偿
这具体分为几种情况,决定因素在于是否合法。
2.1虽然有施工执照,但是没有相关部门加盖印章的,不能得到赔偿;
2.2虽然有施工执照,但是批准的使用性质与实际用途不符的,不能得到赔偿;
2.3虽然有施工执照,但是还没有开始建设的,不能得到赔偿;
2.4有施工执照,建设也合法,但是尚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在确认之后会得到相关赔偿。
3、以下几种不能获得赔偿:
3.1房屋建造时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及相关法律;
3.2得知会被拆迁恶意抢建的房屋。
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遇到拆迁应该怎么办呢
1、分析自己房子基本信息
自己建房当初有没有经过批准土地是否合法如果批准,是哪些机构批准使用用途是用来居住还是生产经营
2、找到维权的相关法律依据
有些情况下虽然我们没有房产证但别的证件是齐全的,这时我们要积极应对,找到相关法律依据并到相关部门进行诉讼。
3、冷静应对不要盲目冲动
我们维权的工具是相关法律和政策,绝不是靠盲目冲动。很多市民在维权时采取的拼命、自残的方式都是不可取的。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