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于
行人闯红灯在人行道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认定责任后,认定机动车不存在超速、没有避让行人的情况,一般会认定,机动车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行人负主要责任。即便是机动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但是还是发生事故的,同样是需要承担次要责任的,不可能不一点责任都不担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保护的对象主要是向弱者倾斜的,弱者主要是指事故中的行人或者非非
机动车驾驶人员。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时,一般会以机车驾驶员,在
发生交通事故时,没有恰当的处置事故,没有尽到安全驾驶保障他人安全的义务,提高机动车在事故中的责任份额,体现出法律对弱者的关怀;若是机动车驾驶人员违法交规的,没有安全安全驾驶,规避行人的,要承担事故70%以上的责任,若是其他更为严重的违反交规的如酒后驾驶、吸毒驾驶、发生事故,要承担100%的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