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用来作为抵押的物品包括:提供抵押的人所有的房屋、汽车、机器设备、
土地使用权等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用其仅有的一套房屋作抵押,则法院因考虑到债务人及其家属应有居住之处,从而会导致难以执行的问题,最终让债权得不到受偿。
所以,当用房屋作抵押时,最好了解清楚其是不是仅有一套房屋,如果仅有一套房屋,应考虑用其他财产或者其他担保方式来担保债权。
另外,抵押物品的价值应小于借款的额度。同时应注意法律规定的不得用于抵押的东西,包括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