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可能出现的四种结果有:
1、交通事故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2、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3、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4、调解书生效后,
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