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确定的合同有: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
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
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
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2、
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3、无处分权人
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
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