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借款,离婚后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清偿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区分对待。
第一,离婚后需要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离婚后仍需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离婚后一方可以不承担清偿责任。夫妻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同时,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依据上述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债务由各自承担或由一方承担。此约定是合法有效的,但该约定不能
对抗第三人。除非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或是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否则夫妻双方应共同向第三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