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机关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提交
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以及被执行财产状况或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
2、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对行政机关的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行政机关的申请是否符合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条件。对于符合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条件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立案执行;对不符合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条件的申请,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