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责任承担后没有取得抵押权。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发生了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就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人是抵押权人,保证人按约定履行了担保的责任后,是不享有抵押权的,但保证人可以
向债务人追偿。
3、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
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