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庭流程:
1、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
2、法庭调查。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在这一阶段,法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对,以查明案情,从事实方面为正确判决奠定基础。
3、法庭辩论。法庭经过调查,如果认为案情已经查清,当事人也没有再提出需要补充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即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5、评议、判决和宣判。当被告人最后陈述完毕,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