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法律,离婚时
分割夫妻财产一般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利。
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的;
(3)
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