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
(BsinessSecret),按照我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一般来说,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三:
(1)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即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2)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3)权利人对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所以概括地说,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即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要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可以和员工
签订保密协议,内容可以约定:离职后不得使用该技术,同时约定离职后若干年内不得从事于与本公司相同的职业,以及与本公司有竞争的职业,并约定违约的责任,一旦违约可以提起诉讼。当然了再公司内部还要采用保密措施,比如某项技术采用风别由几人掌握,这样一个人就没法单独使用该技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