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了工伤保险,可以由单位先承担,然后
报工伤保险;
如果
没有买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
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